隱私政策
隱私權政策
Zig-Zag, Inc.(以下稱「本公司」)就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以下稱「本公司服務」)中有關客戶資訊的取得及使用,制定以下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並遵守 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各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等。
第1條(客戶資訊的定義)
本政策中的「客戶資訊」,係指客戶輸入的資訊、客戶於通訊服務上的行為紀錄及其他於客戶終端裝置中產生或儲存的資訊,以及本公司因與合作企業(以下稱「合作夥伴」)共同提供合作服務而取得之與客戶相關的資訊,且由本公司依據本政策所蒐集之資訊。
第2條(本公司服務所蒐集的客戶資訊)
於本公司服務中,本公司將依照以下規定,在取得客戶同意的基礎上,立即透過本公司服務取得客戶資訊。客戶資訊包括以下內容。未提供全部或部分客戶資訊的客戶,可能無法使用本公司服務。
此外,本公司直接向客戶蒐集所有客戶資訊。
(1)客戶提供的資訊
a. 基本資訊:
客戶本人(包括客戶指定之收件人)的姓名(法人名稱)、出生日期、性別、郵遞區號、地址(所在地)、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b. 其他資訊:
銀行帳戶資訊及其他與付款相關的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c. 身分確認事項:
駕駛執照資訊、護照資訊,以及依據《古物營業法》等法令進行身分確認所需的其他資訊。
(2)本公司蒐集的資訊
a. 終端裝置資訊:
本公司可能會蒐集客戶所使用裝置的特有資訊(包括裝置唯一 ID 等識別資訊)。
b.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本公司可能蒐集客戶的商品購買紀錄、商品瀏覽紀錄,以及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時自動產生並儲存的 IP 位址、客戶提出請求的日期與時間、客戶於本公司網站內的操作紀錄等資訊。
c. Cookie 等:
本公司於提供本公司服務時,可能使用稱為「Cookie(Cookie)」的技術,以及 IDFA、Advertising ID、位置資訊技術及感測器資訊等類似技術。
d. 與合作服務相關的資訊:
本公司可能取得以下資訊:本公司合作夥伴與客戶之間的契約資訊、合作服務的種類、生效日期、帳單及付款資訊、透過合作服務蒐集的資料、客戶透過各合作服務傳送或接收的資訊、使用紀錄、客戶的 Facebook ID、優惠券及點數相關資訊、透過問卷調查或監測調查所取得的資訊,以及於提供合作服務過程中取得的其他資訊(包括應用程式紀錄、請求、諮詢等)。
第3條(同意)
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即視為同意本政策。
客戶可隨時聯絡本公司撤回同意,但撤回同意不影響本公司於撤回前基於該同意使用客戶資訊之合法性。
未滿16歲的客戶不得使用本公司服務。
第4條(使用目的)
1. 本公司不會在未取得客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將透過使用本公司服務所取得的客戶資訊,用於超出既定使用目的範圍的用途。
本公司取得的客戶資訊,將依據以下各項使用目的,在各目的所需範圍內進行適當處理。
此外,為達成以下各項使用目的或依據法令要求,本公司的員工或代理人將於必要範圍內存取客戶資訊。
【必選項目】
--------------------------
・使用目的
本公司服務的營運、提供、維護及改善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於本公司服務中進行身分確認及防止不當使用
為購買商品
為配送商品
為處理商品貨款支付相關手續
為提供「我的頁面」(My Page)功能
為依法履行《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中郵件收取服務業者(即所謂私人信箱服務)的相關業務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其他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身分確認事項:駕駛執照資訊、護照資訊,以及依據《古物營業法》等法令進行身分確認所需的其他資訊
--------------------------
・使用目的
向客戶發送通知及進行相關處理等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提供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的通知及回應諮詢等
為通知或提供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的新服務
為通知本公司服務使用條款、本政策的變更,以及本公司服務的暫停、中止、契約解除及其他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的重要事項
為解決違反本公司服務使用條款的問題
為處理糾紛及訴訟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其他資訊:銀行帳戶資訊及其他與付款相關的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身分確認事項:駕駛執照資訊、護照資訊,以及依據《古物營業法》等法令進行身分確認所需的其他資訊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終端裝置資訊
與合作服務相關的資訊
--------------------------
・使用目的
製作統計資料以及向第三方提供該統計資料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透過分析以下資訊,製作並使用經加工後無法識別特定個人的統計資料(以下簡稱「統計資料」)
向第三方提供上述統計資料
※ 本公司以及自本公司取得以下資訊相關統計資料的第三方,將基於以下目的使用該等資訊:
・顯示符合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的廣告資訊等
・分析廣告效果
・進行市場分析及行銷活動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地址
終端裝置資訊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Cookie 等
與合作服務相關的資訊
--------------------------
・使用目的
本公司服務的行銷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提供符合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的本公司及其他公司服務資訊、日本相關資訊及其他各類資訊
為提供本公司服務中所提供的優惠券發放等各類服務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性別
其他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
【選填項目】
--------------------------
・使用目的
為 Meta Platforms, Inc.(以下稱「Meta 公司」)提供行銷相關服務,而向 Meta 公司進行第三方提供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使 Meta 公司能夠提供行銷服務,包括向客戶提供符合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的其他公司服務資訊、日本相關資訊及其他各類資訊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電子郵件地址
--------------------------
2. 本公司可能在事先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為達成前項所列目的,在必要範圍內與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方相互提供包括個人資訊在內的客戶資訊。
3. 除法令等允許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將客戶資訊用於自動化決策。
第5條(使用目的之變更)
本公司可能在與變更前之使用目的具有合理關聯性的範圍內,變更前條所述之使用目的。
如發生變更,本公司將透過另行規定之方式,向客戶通知使用目的已變更,以及與該變更相關之資訊。
第6條(客戶資訊之取得)
本公司將以合法且適當之方式取得客戶資訊,不會採取欺詐或其他不正當手段。
如本公司透過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以外之方式取得客戶資訊,本公司將事先向客戶告知其使用目的,以及依法律或規則要求須向客戶提供之資訊。
第7條(安全管理等)
1. 本公司將採取以下必要且適當之措施,以防止客戶資訊洩漏、滅失或毀損,並確保客戶資訊之安全管理。
此外,如向員工或受託方(包括再受託方等)提供個人資料(指《個人資訊保護法》第16條第3項所定義之「個人資料」,以下亦同)時,本公司將進行必要且適當之監督,並遵守各國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法律。
(1)制定基本方針
為確保個人資料受到適當處理,本公司已制定相關基本方針。
(2)完善個人資料處理相關規範
本公司針對個人資料之取得、使用、保存、提供、刪除及銷毀等各階段,制定個人資料處理規定,其中包括資料處理規範之建立方式、負責人及承辦人員,以及其職責等內容。
(3)組織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已設置個人資料處理事務負責人,並明確界定處理個人資料之員工,以及各員工可處理之個人資料範圍。
如發現違反各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或個人資訊處理規定之事實或跡象,本公司已建立向事務負責人報告及聯絡之制度。
此外,本公司會定期對個人資料之處理狀況進行自我檢查,並由其他部門或外部人員進行稽核。
(4)人員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定期對員工進行有關個人資料處理注意事項之教育訓練。
此外,本公司亦於工作規則中規定與個人資料保密義務相關之事項。
(5)物理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於處理個人資料之區域內,本公司對員工進出進行管理,並限制可攜入之設備等,同時採取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之人員查看個人資料。
此外,本公司採取措施防止處理個人資料之設備、電子媒體及文件等遭竊或遺失。
在搬運相關設備及電子媒體等時,包括於辦公場所內部移動之情況,本公司亦會採取措施,避免個人資料遭輕易辨識。
(6)技術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實施存取控制,限制可存取個人資料之負責人,以及其可處理之個人資訊資料庫等範圍。
此外,本公司已導入相關機制,以保護處理個人資料之資訊系統免受外部非法存取或惡意軟體侵害。
(7)掌握外部環境
受本公司委託處理個人資料相關業務之 Prime Manpower Japan LLC,於菲律賓共和國馬卡蒂市處理個人資料。
本公司在掌握菲律賓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制度之基礎上,實施安全管理措施。
此外,客戶之個人資料等,可能依法受到資料儲存所在國家之法院、執法機關等存取。
接受本公司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之 Meta 公司,於美國處理個人資料。
本公司在掌握美國個人資訊保護制度之基礎上,實施安全管理措施。
此外,客戶之個人資料等,可能依法受到資料儲存所在國家之法院、執法機關等存取。
2. 如本公司將客戶資訊處理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委託予第三方,本公司將事先與該第三方簽訂符合本政策內容之保密協議等,並對該第三方實施必要且適當之監督,以確保客戶資訊受到安全管理。
對於需要通知所有客戶之重要資訊,包括本公司遭受可能對客戶造成重大影響之資料外洩事件時,本公司將依其所規定之方式通知所有客戶。
此外,有關本公司客戶資訊處理等業務之受託方、所委託處理之資訊等內容,以本公司另行公布之資訊為準。
3. 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確保客戶資訊處理過程之安全,但無法保證絕對安全或線上通訊之完全可靠性。
如安全措施遭到破壞,客戶可能面臨個人資訊遭竊等風險。
一旦發生此類安全事件,本公司將迅速採取措施降低相關風險;如存在造成重大損害之實際風險,或法律要求進行通知時,本公司將向客戶發出通知。
4. 客戶之個人資訊通常儲存於日本國內之資料中心。
第8條(共同使用)
本公司可能於提供合作服務所需之範圍內,與合作夥伴共同使用客戶之個人資訊。
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事先公布合作夥伴之名稱、共同使用目的、共同使用之資訊種類,以及共同使用資訊之管理負責人。
第9條(資訊收集模組)
為分析客戶資訊,本公司服務中嵌入了以下資訊收集模組及具有同等功能之模組。
因此,本公司可能向資訊收集模組之提供者提供客戶資訊。
這些資訊收集模組會使用 Cookie 等技術,在不包含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的情況下蒐集客戶資訊。
所蒐集之資訊,將依各資訊收集模組提供者之隱私權政策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有關各資訊收集模組之隱私權政策及退出方式,請參閱以下網址。
Google Inc. 提供之 Google Analytics、Firebase Crashlytics
隱私權政策
https://policies.google.com/privacy?hl=en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tools.google.com/dlpage/gaoptout?hl=en
VMware, Inc. 提供之 ONE Intelligence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vmware.com/jp/help/privacy.html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www.vmware.com/jp/help/privacy/cookie-notice.html
Flurry Inc. 提供之 Flurry
隱私權政策
https://legal.yahoo.com/us/en/yahoo/privacy/index.html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legal.yahoo.com/us/en/yahoo/privacy/dashboard/index.html
adjust株式会社 提供之 PartyTrack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adjust.com/ja/terms/privacy-policy/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www.adjust.com/ja/forget-device/
Meta 公司提供之 Facebook SDK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facebook.com/privacy/policy/?entry_point=data_policy_redirect&entry=0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www.facebook.com/help/568137493302217
第10條(外部服務及連結)
1. 本公司可能與 Meta 公司、X Corp(美國)等外部服務(以下稱「外部服務」)合作並提供相關服務。
如客戶依其自身意願使用與外部服務連動之本公司服務,本公司可能向該外部服務提供者提供客戶資訊中之以下內容:
地址、出生日期、性別、郵遞區號、所在地、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以及為達成第4條所定目的所必要之其他資訊。
客戶視為已事先同意上述內容。
客戶亦可要求本公司停止向外部服務提供上述資訊。
有關具體手續,請聯絡客戶諮詢窗口。
2. 在 iOS 9 或更新版本之裝置上使用應用程式時,可透過 Spotlight 搜尋,依據服務內儲存之位置資訊及日期與時間資訊查找相關內容。
本功能由本公司依 Apple 公司規定之使用條件提供。
客戶理解,透過 Spotlight 搜尋所查詢之資訊僅儲存於專用裝置中,並同意向 Apple 公司或第三方提供其相關資訊。
除非 Apple 公司之使用條件發生變更,否則相關資訊不會提供予 Apple 公司或其他第三方。
客戶可以透過變更 Spotlight 設定,停用服務內之索引建立及搜尋功能,但部分搜尋功能可能因此受到限制。
第11條(客戶資訊之揭露及共享)
1. 對於客戶資訊中之個人資訊,除各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允許揭露之情形外,未經客戶同意,本公司不會向第三方揭露或共享。
但以下情況除外:
(1)於達成使用目的所需之範圍內,將個人資訊處理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委託予第三方時
(2)為向客戶收取使用費用,將使用本公司服務之客戶個人資訊委託予支付系統公司、信用卡公司或銀行時
(3)依前兩條規定,將個人資訊提供予資訊收集模組提供者或外部服務提供者時
(4)當客戶於本公司服務內實施或試圖實施對他人造成損害之行為、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等,而本公司需要採取必要措施時
(5)當生命、財產等面臨迫切危險且情況緊急時
(6)因合併或其他原因發生事業承繼,並隨之提供個人資訊時
(7)依據法律要求,應法院、警方等公共機關要求進行揭露時
2. 本公司可能將客戶資訊移轉至歐盟執委會認定未能確保適當個人資料保護水準之第三國或國際組織。
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採取法律或規則要求之措施,包括實施適當保障措施等,並於提供有關資料移轉風險之資訊後,取得客戶之明確同意。
第12條(定向廣告)
1. 為實施由本公司或廣告投放業者等第三方提供之定向廣告,即依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投放廣告之方式,本公司於提供本公司服務或合作服務時,可能透過使用資訊收集模組蒐集、儲存或使用以下資訊:
(1)行為紀錄資訊
包括商品購買紀錄在內之本公司服務使用紀錄等,係指經累積後可用於分析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且不會達到識別特定個人程度之資訊。
(2)終端裝置資訊
(3)帳戶資訊
2. 本公司將依前款蒐集之資訊,基於以下目的,向提供行為定向廣告之業者(以下稱「廣告投放業者」)提供相關資訊:
(1)服務提供
提升面向客戶之服務便利性
向客戶提供被認為對其有益之內容
(2)廣告與行銷
向各客戶投放符合其需求之廣告
作為統計資料使用
3. 本公司可能使用以下識別碼:
(1)Cookie
Cookie 是網頁伺服器用於識別客戶電腦之業界標準技術。
Cookie 可以識別客戶所使用之電腦,但無法識別客戶本人。
客戶可以造訪本公司網站,並於 Cookie 設定頁面中停用全部或部分 Cookie 功能。
但請注意,停用 Cookie 後,可能導致無法使用本公司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功能,敬請事先知悉。
4. 本公司僅於合法且業務上確有必要之期間內,保存自客戶處蒐集之行為紀錄資訊等。
5. 本公司向廣告投放業者提供行為紀錄資訊等時,將努力要求其採取以下措施,以防止相關資訊洩漏、滅失或毀損,並確保資訊之安全管理:
(1)不得公開用於加密行為紀錄資訊等之機制
(2)僅於第2項所規定之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相關資訊之條件下,向廣告投放業者提供行為紀錄資訊等
(3)如廣告投放業者進一步向其他第三方提供行為紀錄資訊等,應要求廣告投放業者承擔義務,在向該第三方提供資訊時附加與前項相同之條件
第13條(客戶之權利等)
1. 對於客戶提供之個人資訊及其處理行為,如客戶希望行使以下權利:
以書面方式要求揭露、更正、補充、複製、刪除或限制處理;
對處理提出異議;
行使存取權或資料可攜權;
請透過第19條所記載之諮詢窗口提出申請,並提供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地址等可識別客戶身分之資訊。
本公司可能視需要要求客戶提交必要之資訊或文件等。
2. 本公司收到前款所述申請並完成身分確認後,原則上將於客戶提出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客戶資訊之揭露等。
但於以下情況不受此限:
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本公司不負揭露等義務時;
無正當理由反覆提出相同內容之申請時;
或存在其他類似情況時。
如本公司無法滿足揭露等要求,將通知客戶相關情況。
3. 如本公司持有之客戶資訊內容與事實不符,客戶可透過第19條所載之諮詢窗口,提供姓名、電子郵件地址等可識別客戶之資訊,並要求更正、補充或刪除。
本公司可能視需要要求客戶提交必要之資訊或文件等。
4. 本公司收到前款所述申請並完成身分確認後,將於合理範圍內儘速進行調查,並原則上於客戶提出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依據調查結果對客戶資訊進行更正、補充或刪除。
但如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本公司不負相關義務,或客戶無正當理由反覆提出相同內容之申請,或存在其他類似情況時,則不受此限。
5. 如客戶基於以下理由,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或規定,要求停止使用、限制處理或刪除客戶資訊等(以下稱「停止使用等」):
客戶資訊被用於超出事先通知之使用目的範圍;
客戶資訊係透過欺詐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
經確認該要求具有正當理由時,本公司將於確認請求來自客戶本人後,立即停止使用等,並將處理結果通知客戶本人。
但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等,本公司不負停止使用等義務時,則不受此限。
如無法滿足停止使用等要求,本公司將通知客戶。
6. 客戶有權就本公司對客戶資訊之使用,向監督機關提出申訴。
7. 在符合一定條件之情況下,客戶有權不受僅基於自動化資料處理(包括資料剖析)所作出、對客戶產生法律效力或其他類似重大影響之決定。
8. 對於已限制處理之個人資訊,如本公司解除相關處理限制,將事先通知客戶本人。
9. 客戶有權要求本公司說明有關個人資訊處理之規則。
10. 客戶有權就因個人資訊處理所造成之損害,透過迅速且公平之程序獲得救濟。
11. 本公司不會因客戶行使法律或本政策所規定之權利,而對其採取與其他客戶不同之待遇。
第14條(客戶資訊之處理、保存及銷毀等)
1. 為達成本政策所記載之目的,或於法律要求或允許之其他情況下,本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而有存取必要之董事、員工等,將處理客戶資訊。
2. 本公司將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客戶資訊始終保持正確且完整。
3. 在達成使用目的後不再需要客戶資訊時,或為本政策未規定之其他使用目的,本公司不會繼續保存客戶資訊。
客戶資訊超過本公司所規定之保存期限後,除法律或規則要求本公司繼續保存該等個人資訊之情況外,將予以銷毀。
具體銷毀方式如下:
以電子紀錄形式保存之客戶資訊,將以無法復原之方式刪除;
記錄於文件等紙本媒體中之個人資訊,將透過焚燒或熔解等方式銷毀。
第15條(組織及體制)
本公司指定代表董事兼總經理為管理負責人,負責客戶資訊之適當管理及持續改善。
第16條(免責)
於以下情況下,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1)客戶本人使用本公司服務功能或透過其他方式,向第三方公開客戶資訊時
(2)因客戶自行於本公司服務中輸入之資訊等,導致客戶個人身分可被識別時
第17條(本政策之變更)
本公司將適時檢討客戶資訊處理之營運狀況,並持續致力於改善。
如有必要,本公司可能在未事先取得客戶同意之情況下變更本政策。
變更後之本政策,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後立即生效。
但如變更內容依法律規定需要取得客戶同意,本公司將依其所規定之方式取得客戶同意。
第18條(其他注意事項)
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可能包含連結至非由本公司管理之其他服務。
對於該等外部服務之內容及客戶資訊保護情況,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9條(聯絡我們)
如對本公司處理客戶資訊有任何意見、疑問、申訴或其他與客戶資訊處理相關之事項,請聯絡以下窗口:
〒150-0031
東京都渋谷区桜丘町14-1
Hatchery Shibuya 3樓
株式会社ジグザグ
資料保護負責人
privacy@zig-zag.co.jp
透過電子郵件提出之諮詢,24小時皆可受理,但視諮詢時間而定,回覆可能有所延遲,敬請事先諒解。
第20條(當地代表:英國及歐盟)
本公司尊重客戶之隱私以及客戶作為資料主體所享有之權利,並指定 Prighter Group 及其當地合作夥伴(以下統稱「Prighter」)為本公司於以下地區之代表及客戶聯絡窗口:
・英國(UK)
・歐洲聯盟(EU)
Prighter 為客戶提供便捷之方式,以行使與隱私相關之權利,例如要求存取或刪除個人資料。
如希望透過作為本公司代表之 Prighter 與本公司聯絡,或希望行使資料主體之相關權利,請造訪以下網站:
https://prighter.com/q/14759318372
附則
【2016年2月1日 制定】
【2020年3月19日 修訂】
【2024年6月1日 修訂】
Zig-Zag, Inc.(以下稱「本公司」)就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以下稱「本公司服務」)中有關客戶資訊的取得及使用,制定以下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並遵守 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各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等。
第1條(客戶資訊的定義)
本政策中的「客戶資訊」,係指客戶輸入的資訊、客戶於通訊服務上的行為紀錄及其他於客戶終端裝置中產生或儲存的資訊,以及本公司因與合作企業(以下稱「合作夥伴」)共同提供合作服務而取得之與客戶相關的資訊,且由本公司依據本政策所蒐集之資訊。
第2條(本公司服務所蒐集的客戶資訊)
於本公司服務中,本公司將依照以下規定,在取得客戶同意的基礎上,立即透過本公司服務取得客戶資訊。客戶資訊包括以下內容。未提供全部或部分客戶資訊的客戶,可能無法使用本公司服務。
此外,本公司直接向客戶蒐集所有客戶資訊。
(1)客戶提供的資訊
a. 基本資訊:
客戶本人(包括客戶指定之收件人)的姓名(法人名稱)、出生日期、性別、郵遞區號、地址(所在地)、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b. 其他資訊:
銀行帳戶資訊及其他與付款相關的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c. 身分確認事項:
駕駛執照資訊、護照資訊,以及依據《古物營業法》等法令進行身分確認所需的其他資訊。
(2)本公司蒐集的資訊
a. 終端裝置資訊:
本公司可能會蒐集客戶所使用裝置的特有資訊(包括裝置唯一 ID 等識別資訊)。
b.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本公司可能蒐集客戶的商品購買紀錄、商品瀏覽紀錄,以及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時自動產生並儲存的 IP 位址、客戶提出請求的日期與時間、客戶於本公司網站內的操作紀錄等資訊。
c. Cookie 等:
本公司於提供本公司服務時,可能使用稱為「Cookie(Cookie)」的技術,以及 IDFA、Advertising ID、位置資訊技術及感測器資訊等類似技術。
d. 與合作服務相關的資訊:
本公司可能取得以下資訊:本公司合作夥伴與客戶之間的契約資訊、合作服務的種類、生效日期、帳單及付款資訊、透過合作服務蒐集的資料、客戶透過各合作服務傳送或接收的資訊、使用紀錄、客戶的 Facebook ID、優惠券及點數相關資訊、透過問卷調查或監測調查所取得的資訊,以及於提供合作服務過程中取得的其他資訊(包括應用程式紀錄、請求、諮詢等)。
第3條(同意)
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即視為同意本政策。
客戶可隨時聯絡本公司撤回同意,但撤回同意不影響本公司於撤回前基於該同意使用客戶資訊之合法性。
未滿16歲的客戶不得使用本公司服務。
第4條(使用目的)
1. 本公司不會在未取得客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將透過使用本公司服務所取得的客戶資訊,用於超出既定使用目的範圍的用途。
本公司取得的客戶資訊,將依據以下各項使用目的,在各目的所需範圍內進行適當處理。
此外,為達成以下各項使用目的或依據法令要求,本公司的員工或代理人將於必要範圍內存取客戶資訊。
【必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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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
本公司服務的營運、提供、維護及改善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於本公司服務中進行身分確認及防止不當使用
為購買商品
為配送商品
為處理商品貨款支付相關手續
為提供「我的頁面」(My Page)功能
為依法履行《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中郵件收取服務業者(即所謂私人信箱服務)的相關業務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其他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身分確認事項:駕駛執照資訊、護照資訊,以及依據《古物營業法》等法令進行身分確認所需的其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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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
向客戶發送通知及進行相關處理等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提供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的通知及回應諮詢等
為通知或提供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的新服務
為通知本公司服務使用條款、本政策的變更,以及本公司服務的暫停、中止、契約解除及其他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的重要事項
為解決違反本公司服務使用條款的問題
為處理糾紛及訴訟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其他資訊:銀行帳戶資訊及其他與付款相關的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身分確認事項:駕駛執照資訊、護照資訊,以及依據《古物營業法》等法令進行身分確認所需的其他資訊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終端裝置資訊
與合作服務相關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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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
製作統計資料以及向第三方提供該統計資料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透過分析以下資訊,製作並使用經加工後無法識別特定個人的統計資料(以下簡稱「統計資料」)
向第三方提供上述統計資料
※ 本公司以及自本公司取得以下資訊相關統計資料的第三方,將基於以下目的使用該等資訊:
・顯示符合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的廣告資訊等
・分析廣告效果
・進行市場分析及行銷活動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地址
終端裝置資訊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Cookie 等
與合作服務相關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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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
本公司服務的行銷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提供符合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的本公司及其他公司服務資訊、日本相關資訊及其他各類資訊
為提供本公司服務中所提供的優惠券發放等各類服務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性別
其他資訊:所購買商品的相關資訊
日誌資訊及行為紀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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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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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
為 Meta Platforms, Inc.(以下稱「Meta 公司」)提供行銷相關服務,而向 Meta 公司進行第三方提供
・使用目的詳細內容
為使 Meta 公司能夠提供行銷服務,包括向客戶提供符合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的其他公司服務資訊、日本相關資訊及其他各類資訊
・使用的資訊
基本資訊:姓名、電子郵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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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可能在事先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為達成前項所列目的,在必要範圍內與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方相互提供包括個人資訊在內的客戶資訊。
3. 除法令等允許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將客戶資訊用於自動化決策。
第5條(使用目的之變更)
本公司可能在與變更前之使用目的具有合理關聯性的範圍內,變更前條所述之使用目的。
如發生變更,本公司將透過另行規定之方式,向客戶通知使用目的已變更,以及與該變更相關之資訊。
第6條(客戶資訊之取得)
本公司將以合法且適當之方式取得客戶資訊,不會採取欺詐或其他不正當手段。
如本公司透過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以外之方式取得客戶資訊,本公司將事先向客戶告知其使用目的,以及依法律或規則要求須向客戶提供之資訊。
第7條(安全管理等)
1. 本公司將採取以下必要且適當之措施,以防止客戶資訊洩漏、滅失或毀損,並確保客戶資訊之安全管理。
此外,如向員工或受託方(包括再受託方等)提供個人資料(指《個人資訊保護法》第16條第3項所定義之「個人資料」,以下亦同)時,本公司將進行必要且適當之監督,並遵守各國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法律。
(1)制定基本方針
為確保個人資料受到適當處理,本公司已制定相關基本方針。
(2)完善個人資料處理相關規範
本公司針對個人資料之取得、使用、保存、提供、刪除及銷毀等各階段,制定個人資料處理規定,其中包括資料處理規範之建立方式、負責人及承辦人員,以及其職責等內容。
(3)組織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已設置個人資料處理事務負責人,並明確界定處理個人資料之員工,以及各員工可處理之個人資料範圍。
如發現違反各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或個人資訊處理規定之事實或跡象,本公司已建立向事務負責人報告及聯絡之制度。
此外,本公司會定期對個人資料之處理狀況進行自我檢查,並由其他部門或外部人員進行稽核。
(4)人員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定期對員工進行有關個人資料處理注意事項之教育訓練。
此外,本公司亦於工作規則中規定與個人資料保密義務相關之事項。
(5)物理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於處理個人資料之區域內,本公司對員工進出進行管理,並限制可攜入之設備等,同時採取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之人員查看個人資料。
此外,本公司採取措施防止處理個人資料之設備、電子媒體及文件等遭竊或遺失。
在搬運相關設備及電子媒體等時,包括於辦公場所內部移動之情況,本公司亦會採取措施,避免個人資料遭輕易辨識。
(6)技術層面之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實施存取控制,限制可存取個人資料之負責人,以及其可處理之個人資訊資料庫等範圍。
此外,本公司已導入相關機制,以保護處理個人資料之資訊系統免受外部非法存取或惡意軟體侵害。
(7)掌握外部環境
受本公司委託處理個人資料相關業務之 Prime Manpower Japan LLC,於菲律賓共和國馬卡蒂市處理個人資料。
本公司在掌握菲律賓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制度之基礎上,實施安全管理措施。
此外,客戶之個人資料等,可能依法受到資料儲存所在國家之法院、執法機關等存取。
接受本公司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之 Meta 公司,於美國處理個人資料。
本公司在掌握美國個人資訊保護制度之基礎上,實施安全管理措施。
此外,客戶之個人資料等,可能依法受到資料儲存所在國家之法院、執法機關等存取。
2. 如本公司將客戶資訊處理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委託予第三方,本公司將事先與該第三方簽訂符合本政策內容之保密協議等,並對該第三方實施必要且適當之監督,以確保客戶資訊受到安全管理。
對於需要通知所有客戶之重要資訊,包括本公司遭受可能對客戶造成重大影響之資料外洩事件時,本公司將依其所規定之方式通知所有客戶。
此外,有關本公司客戶資訊處理等業務之受託方、所委託處理之資訊等內容,以本公司另行公布之資訊為準。
3. 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確保客戶資訊處理過程之安全,但無法保證絕對安全或線上通訊之完全可靠性。
如安全措施遭到破壞,客戶可能面臨個人資訊遭竊等風險。
一旦發生此類安全事件,本公司將迅速採取措施降低相關風險;如存在造成重大損害之實際風險,或法律要求進行通知時,本公司將向客戶發出通知。
4. 客戶之個人資訊通常儲存於日本國內之資料中心。
第8條(共同使用)
本公司可能於提供合作服務所需之範圍內,與合作夥伴共同使用客戶之個人資訊。
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事先公布合作夥伴之名稱、共同使用目的、共同使用之資訊種類,以及共同使用資訊之管理負責人。
第9條(資訊收集模組)
為分析客戶資訊,本公司服務中嵌入了以下資訊收集模組及具有同等功能之模組。
因此,本公司可能向資訊收集模組之提供者提供客戶資訊。
這些資訊收集模組會使用 Cookie 等技術,在不包含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的情況下蒐集客戶資訊。
所蒐集之資訊,將依各資訊收集模組提供者之隱私權政策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有關各資訊收集模組之隱私權政策及退出方式,請參閱以下網址。
Google Inc. 提供之 Google Analytics、Firebase Crashlytics
隱私權政策
https://policies.google.com/privacy?hl=en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tools.google.com/dlpage/gaoptout?hl=en
VMware, Inc. 提供之 ONE Intelligence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vmware.com/jp/help/privacy.html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www.vmware.com/jp/help/privacy/cookie-notice.html
Flurry Inc. 提供之 Flurry
隱私權政策
https://legal.yahoo.com/us/en/yahoo/privacy/index.html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legal.yahoo.com/us/en/yahoo/privacy/dashboard/index.html
adjust株式会社 提供之 PartyTrack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adjust.com/ja/terms/privacy-policy/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www.adjust.com/ja/forget-device/
Meta 公司提供之 Facebook SDK
隱私權政策
https://www.facebook.com/privacy/policy/?entry_point=data_policy_redirect&entry=0
退出相關資訊
https://www.facebook.com/help/568137493302217
第10條(外部服務及連結)
1. 本公司可能與 Meta 公司、X Corp(美國)等外部服務(以下稱「外部服務」)合作並提供相關服務。
如客戶依其自身意願使用與外部服務連動之本公司服務,本公司可能向該外部服務提供者提供客戶資訊中之以下內容:
地址、出生日期、性別、郵遞區號、所在地、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以及為達成第4條所定目的所必要之其他資訊。
客戶視為已事先同意上述內容。
客戶亦可要求本公司停止向外部服務提供上述資訊。
有關具體手續,請聯絡客戶諮詢窗口。
2. 在 iOS 9 或更新版本之裝置上使用應用程式時,可透過 Spotlight 搜尋,依據服務內儲存之位置資訊及日期與時間資訊查找相關內容。
本功能由本公司依 Apple 公司規定之使用條件提供。
客戶理解,透過 Spotlight 搜尋所查詢之資訊僅儲存於專用裝置中,並同意向 Apple 公司或第三方提供其相關資訊。
除非 Apple 公司之使用條件發生變更,否則相關資訊不會提供予 Apple 公司或其他第三方。
客戶可以透過變更 Spotlight 設定,停用服務內之索引建立及搜尋功能,但部分搜尋功能可能因此受到限制。
第11條(客戶資訊之揭露及共享)
1. 對於客戶資訊中之個人資訊,除各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允許揭露之情形外,未經客戶同意,本公司不會向第三方揭露或共享。
但以下情況除外:
(1)於達成使用目的所需之範圍內,將個人資訊處理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委託予第三方時
(2)為向客戶收取使用費用,將使用本公司服務之客戶個人資訊委託予支付系統公司、信用卡公司或銀行時
(3)依前兩條規定,將個人資訊提供予資訊收集模組提供者或外部服務提供者時
(4)當客戶於本公司服務內實施或試圖實施對他人造成損害之行為、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等,而本公司需要採取必要措施時
(5)當生命、財產等面臨迫切危險且情況緊急時
(6)因合併或其他原因發生事業承繼,並隨之提供個人資訊時
(7)依據法律要求,應法院、警方等公共機關要求進行揭露時
2. 本公司可能將客戶資訊移轉至歐盟執委會認定未能確保適當個人資料保護水準之第三國或國際組織。
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採取法律或規則要求之措施,包括實施適當保障措施等,並於提供有關資料移轉風險之資訊後,取得客戶之明確同意。
第12條(定向廣告)
1. 為實施由本公司或廣告投放業者等第三方提供之定向廣告,即依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投放廣告之方式,本公司於提供本公司服務或合作服務時,可能透過使用資訊收集模組蒐集、儲存或使用以下資訊:
(1)行為紀錄資訊
包括商品購買紀錄在內之本公司服務使用紀錄等,係指經累積後可用於分析客戶需求、興趣及關注事項,且不會達到識別特定個人程度之資訊。
(2)終端裝置資訊
(3)帳戶資訊
2. 本公司將依前款蒐集之資訊,基於以下目的,向提供行為定向廣告之業者(以下稱「廣告投放業者」)提供相關資訊:
(1)服務提供
提升面向客戶之服務便利性
向客戶提供被認為對其有益之內容
(2)廣告與行銷
向各客戶投放符合其需求之廣告
作為統計資料使用
3. 本公司可能使用以下識別碼:
(1)Cookie
Cookie 是網頁伺服器用於識別客戶電腦之業界標準技術。
Cookie 可以識別客戶所使用之電腦,但無法識別客戶本人。
客戶可以造訪本公司網站,並於 Cookie 設定頁面中停用全部或部分 Cookie 功能。
但請注意,停用 Cookie 後,可能導致無法使用本公司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功能,敬請事先知悉。
4. 本公司僅於合法且業務上確有必要之期間內,保存自客戶處蒐集之行為紀錄資訊等。
5. 本公司向廣告投放業者提供行為紀錄資訊等時,將努力要求其採取以下措施,以防止相關資訊洩漏、滅失或毀損,並確保資訊之安全管理:
(1)不得公開用於加密行為紀錄資訊等之機制
(2)僅於第2項所規定之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相關資訊之條件下,向廣告投放業者提供行為紀錄資訊等
(3)如廣告投放業者進一步向其他第三方提供行為紀錄資訊等,應要求廣告投放業者承擔義務,在向該第三方提供資訊時附加與前項相同之條件
第13條(客戶之權利等)
1. 對於客戶提供之個人資訊及其處理行為,如客戶希望行使以下權利:
以書面方式要求揭露、更正、補充、複製、刪除或限制處理;
對處理提出異議;
行使存取權或資料可攜權;
請透過第19條所記載之諮詢窗口提出申請,並提供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地址等可識別客戶身分之資訊。
本公司可能視需要要求客戶提交必要之資訊或文件等。
2. 本公司收到前款所述申請並完成身分確認後,原則上將於客戶提出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客戶資訊之揭露等。
但於以下情況不受此限:
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本公司不負揭露等義務時;
無正當理由反覆提出相同內容之申請時;
或存在其他類似情況時。
如本公司無法滿足揭露等要求,將通知客戶相關情況。
3. 如本公司持有之客戶資訊內容與事實不符,客戶可透過第19條所載之諮詢窗口,提供姓名、電子郵件地址等可識別客戶之資訊,並要求更正、補充或刪除。
本公司可能視需要要求客戶提交必要之資訊或文件等。
4. 本公司收到前款所述申請並完成身分確認後,將於合理範圍內儘速進行調查,並原則上於客戶提出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依據調查結果對客戶資訊進行更正、補充或刪除。
但如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本公司不負相關義務,或客戶無正當理由反覆提出相同內容之申請,或存在其他類似情況時,則不受此限。
5. 如客戶基於以下理由,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或規定,要求停止使用、限制處理或刪除客戶資訊等(以下稱「停止使用等」):
客戶資訊被用於超出事先通知之使用目的範圍;
客戶資訊係透過欺詐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
經確認該要求具有正當理由時,本公司將於確認請求來自客戶本人後,立即停止使用等,並將處理結果通知客戶本人。
但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等,本公司不負停止使用等義務時,則不受此限。
如無法滿足停止使用等要求,本公司將通知客戶。
6. 客戶有權就本公司對客戶資訊之使用,向監督機關提出申訴。
7. 在符合一定條件之情況下,客戶有權不受僅基於自動化資料處理(包括資料剖析)所作出、對客戶產生法律效力或其他類似重大影響之決定。
8. 對於已限制處理之個人資訊,如本公司解除相關處理限制,將事先通知客戶本人。
9. 客戶有權要求本公司說明有關個人資訊處理之規則。
10. 客戶有權就因個人資訊處理所造成之損害,透過迅速且公平之程序獲得救濟。
11. 本公司不會因客戶行使法律或本政策所規定之權利,而對其採取與其他客戶不同之待遇。
第14條(客戶資訊之處理、保存及銷毀等)
1. 為達成本政策所記載之目的,或於法律要求或允許之其他情況下,本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而有存取必要之董事、員工等,將處理客戶資訊。
2. 本公司將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客戶資訊始終保持正確且完整。
3. 在達成使用目的後不再需要客戶資訊時,或為本政策未規定之其他使用目的,本公司不會繼續保存客戶資訊。
客戶資訊超過本公司所規定之保存期限後,除法律或規則要求本公司繼續保存該等個人資訊之情況外,將予以銷毀。
具體銷毀方式如下:
以電子紀錄形式保存之客戶資訊,將以無法復原之方式刪除;
記錄於文件等紙本媒體中之個人資訊,將透過焚燒或熔解等方式銷毀。
第15條(組織及體制)
本公司指定代表董事兼總經理為管理負責人,負責客戶資訊之適當管理及持續改善。
第16條(免責)
於以下情況下,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1)客戶本人使用本公司服務功能或透過其他方式,向第三方公開客戶資訊時
(2)因客戶自行於本公司服務中輸入之資訊等,導致客戶個人身分可被識別時
第17條(本政策之變更)
本公司將適時檢討客戶資訊處理之營運狀況,並持續致力於改善。
如有必要,本公司可能在未事先取得客戶同意之情況下變更本政策。
變更後之本政策,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後立即生效。
但如變更內容依法律規定需要取得客戶同意,本公司將依其所規定之方式取得客戶同意。
第18條(其他注意事項)
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可能包含連結至非由本公司管理之其他服務。
對於該等外部服務之內容及客戶資訊保護情況,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9條(聯絡我們)
如對本公司處理客戶資訊有任何意見、疑問、申訴或其他與客戶資訊處理相關之事項,請聯絡以下窗口:
〒150-0031
東京都渋谷区桜丘町14-1
Hatchery Shibuya 3樓
株式会社ジグザグ
資料保護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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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電子郵件提出之諮詢,24小時皆可受理,但視諮詢時間而定,回覆可能有所延遲,敬請事先諒解。
第20條(當地代表:英國及歐盟)
本公司尊重客戶之隱私以及客戶作為資料主體所享有之權利,並指定 Prighter Group 及其當地合作夥伴(以下統稱「Prighter」)為本公司於以下地區之代表及客戶聯絡窗口:
・英國(UK)
・歐洲聯盟(EU)
Prighter 為客戶提供便捷之方式,以行使與隱私相關之權利,例如要求存取或刪除個人資料。
如希望透過作為本公司代表之 Prighter 與本公司聯絡,或希望行使資料主體之相關權利,請造訪以下網站:
https://prighter.com/q/14759318372
附則
【2016年2月1日 制定】
【2020年3月19日 修訂】
【2024年6月1日 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