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SPIRIT OMAMORI 使用條款
歡迎來到 SPIRIT OMAMORI。
在本條款中,「本公司」「本店」係指 SPIRIT OMAMORI(營運主體:zig-zag,Inc.)。本公司為向顧客提供經精心策劃的購物體驗,營運本店、網站,以及與其相關的所有資訊、內容、功能、工具、商品及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本服務的提供基礎由 Shopify 建置。
以下使用條件以及本條款中引用的各項政策(以下統稱「本使用條款」)規定顧客使用本服務時的權利與責任。
本使用條款包含有關顧客法定權利的重要資訊,包括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等內容,請仔細閱讀。顧客造訪、瀏覽或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受本使用條款及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約束。
第1條 存取及帳戶
1. 顧客同意本使用條款,即表示並保證其並非未滿16歲,於居住地已達成年年齡,或已同意其未成年受扶養人在顧客擁有、購買或管理的裝置上使用本服務。若顧客於同意本使用條款時未滿16歲或為未成年人,但於成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其已追認與本服務相關的一切法律行為。
2. 使用本服務時,顧客可能需要提供電子郵件地址、帳單資訊、付款資訊、配送資訊等。顧客保證所提供的資訊正確、最新且完整。若因顧客提供的資訊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而導致顧客遭受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 當本公司向顧客授予本服務帳戶時,視為本公司與顧客之間已成立使用本服務的契約(以下稱「本服務使用契約」)。
4. 若顧客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能無法獲得帳戶:
(1) 向本公司提供的註冊資訊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
(2) 使用本服務時,過去曾受到或目前正受到刪除帳戶等停止使用本服務的措施。
(3) 未滿16歲。
(4) 為未成年人、成年受監護人、受保佐人或受輔助人,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保佐人或輔助人的同意等。
(5) 不理解或不同意本公司規定的使用條款、隱私權政策或其他規定。
(6) 本公司判斷顧客屬於反社會勢力等,包括暴力團、暴力團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或其他類似人員,或透過資金提供等方式參與、協助反社會勢力等的維持、營運或經營,或與反社會勢力等存在任何交流或參與。
(7) 本公司判斷為其他不適當情形。
5. 顧客應對帳戶認證資訊的管理以及帳戶上的所有活動承擔全部責任。
6. 本公司確認帳戶一致時,視為註冊為該帳戶持有人的顧客使用了本服務。
7. 若發現帳戶被盜用或被第三方使用,顧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遵從本公司的指示。
8. 因帳戶管理不善、使用錯誤、第三方使用等造成的損害由顧客承擔責任,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9. 若顧客違反本使用條款,或本公司判斷存在違反風險,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或刪除帳戶。
第2條 本公司商品及限定性
1. 本公司努力盡可能準確地展示線上商店中的商品及服務,但由於顧客使用的裝置設定不同,顏色及顯示效果可能與實際商品有所差異。
2. 透過本服務銷售的商品均為全球限量商品,無論是否附有序號等,均存在總生產數量限制。本公司有權限制對特定個人、地區或法域的銷售數量。此外,顧客無法指定購買特定序號。
3. 商品說明可能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變更。本公司亦有權隨時停止銷售商品。
第3條 訂單及禁止轉售
1. 顧客的訂單表示購買申請,當本公司予以承諾時,顧客與本公司之間即成立顧客所訂購商品的買賣契約(以下稱「本買賣契約」)。
2. 顧客表示並保證,所購買商品是為了本人或家庭的個人使用目的,而非用於商業性轉售或出口目的。
3. 若一名購買者試圖購買過多數量,或本公司懷疑存在轉售目的,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不承諾訂單或取消訂單。
第4條 銷售主體、價格、稅費及關稅
1. 本公司是本服務中所有交易的銷售主體,並負責向顧客請款及收款。
2. 本服務中的商品價格原則上包含配送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發生的進口關稅、消費稅(VAT/GST等)及清關手續費(以下稱「含關稅等價格」)。顧客在收取商品時無需支付額外關稅或稅費。
3. 儘管有前款規定,若因配送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法令急遽變更或特殊清關情況而萬一產生額外費用,本公司作為銷售主體將承擔該等費用,並努力避免顧客承擔額外負擔。但若配送目的地法令等規定必須由作為收件人的顧客直接支付或辦理手續,則不在此限,屆時具體處理方式另行協商。
4. 若因顧客原因發生拒收,無論是否涉及關稅,本公司均不負有退還商品款及往返運費的義務。
5. 顧客同意就其在本店進行的所有購買提供最新且正確的付款資訊,並支付結帳時顯示的總金額。若結算貨幣與顧客所持卡片等的貨幣不同而產生匯兌手續費,該費用由顧客承擔。
6. 若顧客遲延支付商品款或其他基於本服務使用產生的款項,顧客應按年利率14.6%向本公司支付遲延損害金。
第5條 配送及交付
1. 本公司將從自有倉庫出貨。對於因配送公司、清關手續或本公司控制範圍以外原因導致的配送或交付延遲,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當本公司將商品交付給配送公司時,商品的所有權以及滅失、損壞風險即轉移給顧客。若因配送地址不明或長期不在導致商品被退回,重新配送費用由顧客承擔。
第6條 智慧財產權保護
1. 本服務及本商品中使用的角色、設計、標誌、文字、圖片、影片等,歸屬於本公司或擁有正當權利的各授權方,並受各國智慧財產法保護。
2. 顧客不得超出個人欣賞及使用範圍,對本商品進行複製、改作、公開傳輸或用於營利目的,包括銷售二次創作物等。
第7條 關於商品品質及預期結果的免責聲明
1. 本公司銷售的商品是基於獨特概念製作的藝術作品及工藝品,目的在於供顧客個人欣賞及日常使用。
2. 本公司不明示或默示保證使用或持有本商品會帶來特定功效、成果、便利性或顧客期待的任何結果。
3. 本服務網站上表現的商品背景、故事、訊息等,是用於建構商品世界觀的創意表達,不構成特定事實陳述或對未來結果的保證。
4. 本公司不保證顧客所購買商品的設計或品質完全符合顧客的主觀期待。因材料或製造過程產生的個體差異,請預先理解為商品特性。
第8條 與 Shopify 的關係
1. 本店發生的買賣契約直接成立於顧客與作為銷售主體的本公司之間。
2. 顧客同意 Shopify 不對本公司與顧客之間的買賣交易相關任何事項承擔責任,並免除 Shopify 及其關係企業的責任。
第9條 支援語言及優先順序
1. 本服務原則上以日文、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韓文提供。
2. 若本使用條款、其他各項政策及商品資訊在不同語言版本之間產生解釋疑義,則以日文版為正文,並優先適用日文版的解釋。
第10條 客戶服務
有關本服務的諮詢由本公司提供的客戶支援受理。可対応語言以第9條規定的語言為準。
第11條 禁止事項
顧客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 以違法目的購買商品。
(2) 轉售、上架拍賣或以營利目的購買商品。
(3) 透過病毒、惡意程式碼,或機器人、抓取等自動化手段(包括AI工具等)進行非法存取。
(4) 妨礙本服務網站營運的行為。
(5) 違反法律法規、法院判決、決定或命令,或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政措施的行為,以及助長該等行為的行為。
(6) 對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詐欺或威脅的行為。
(7) 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8) 侵害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或其他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9) 對本服務的網路或系統等施加過度負荷的行為。
(10) 未經授權非法存取連接本服務的系統整體的行為。
(11) 以蒐集其他顧客資訊為目的的行為。
(12) 冒充本公司、其他顧客或其他第三方的行為。
(13) 使用其他顧客帳戶的行為。
(14) 向反社會勢力等提供利益的行為。
(15) 違反本使用條款以及本服務宗旨、目的的行為。
(16)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12條 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
1. 本公司按「現狀」提供本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適銷性或特定目的適合性等。
2.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本公司的合作夥伴以及 Shopify 對因本服務或商品相關產生的直接、間接、附帶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的損害賠償責任均以造成該損害原因的商品等由顧客支付的購買金額為上限。
第13條 本服務使用的終止
1. 顧客可隨時透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終止本服務使用契約。
2. 在前款情況下,若對本公司仍有債務,顧客當然喪失期限利益,並應立即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債務。
3. 本服務使用契約終止後,若再次註冊使用本服務,需要重新辦理註冊手續。即使重新註冊,以前的資料也不會被繼承。
第14條 解除
1. 若本公司判斷顧客符合或可能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要求該顧客糾正相關事由。若自發出催告之日起20日內仍未糾正,本公司可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
(1) 違反本使用條款任一條款。
(2) 未支付因本服務上的交易而產生的債務。
(3) 對本公司的詢問或其他要求回覆的聯絡連續30日以上未回應。
(4) 被發現符合第1條第4項第1號、第4號或第7號。
(5) 本公司判斷存在其他類似前述各項的事由。
2. 若顧客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不經催告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
(1) 進行了本使用條款規定的禁止行為。
(2) 除前號外,嚴重違反本使用條款。
(3) 非因本公司責任,已出貨商品被退回本公司。
(4) 停止支付或無力支付,或被申請開始破產程序、民事再生程序或類似程序。
(5) 顧客死亡,或受到開始監護、保佐或輔助的審判。
(6) 被發現符合第1條第4項第2號、第3號、第5號或第6號。
3. 若本公司判斷符合或可能符合前兩款任一情形,本公司可自行決定不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而採取暫停使用本服務、刪除該顧客帳戶或本公司另行規定的其他措施。
4. 對於本公司基於本條採取的行為給顧客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 若本公司基於本條進行解除,本公司不退還已從顧客處收到的款項。
第15條 本服務的變更、中斷、終止等
1. 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顧客的情況下,變更或追加本服務內容及規格的全部或一部分。
2. 本公司可自行判斷終止提供或營運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屆時,本公司將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通知顧客。但在緊急情況下,可能不予通知。
3. 若發生以下任一事由,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顧客的情況下,暫時中斷本服務的一部分或全部:
(1) 定期或緊急進行本服務相關維護或修理。
(2) 因存取過多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系統負荷集中。
(3) 需要確保顧客安全。
(4) 電信業者的服務無法提供。
(5)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本服務提供困難。
(6) 因火災、停電、其他意外事故,或戰爭、紛爭、動亂、暴動、勞資糾紛等導致本服務提供困難。
(7) 因法律法規或基於法律法規的措施導致本服務營運不能。
(8) 其他本公司根據前述各項認為有必要的情形。
4. 對於本公司基於本條採取的措施給顧客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6條 本使用條款的修訂及變更
1. 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自行判斷變更或追加本使用條款內容。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變更後的本使用條款將於其生效日前30日之前,透過本服務使用畫面或本公司營運的網站進行公告。
(1) 本使用條款的變更或追加符合顧客的一般利益。
(2) 本使用條款的變更或追加不違反本使用條款及本服務的宗旨、目的,且根據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變更內容及其他與變更有關的情況,具有合理性。
2. 若顧客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若顧客在變更後的本使用條款生效日之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顧客同意變更後的條款。顧客應自行負責隨時確認本使用條款的最新內容後使用本服務。
第17條 顧客資訊的處理
本公司將按照另行制定的隱私權政策,適當處理因使用本服務而從顧客處蒐集的資訊。
第18條 損害賠償
1. 因顧客違反本使用條款或使用本服務,給本公司直接或間接造成損害時,包括本公司受到第三方損害賠償請求或其他請求的情形,顧客應向本公司賠償全部損害,包括律師等專業人士費用以及本公司處理相關事項所需的人力成本相當金額。
2. 若本公司因債務不履行責任或侵權責任對顧客因使用本服務遭受的損害承擔責任,且該損害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產生,則本公司僅賠償顧客實際發生的直接且通常損害;若因本公司的輕過失而產生,則本公司以顧客就該個別交易向本公司支付的金額為上限承擔賠償責任。無論何種情形,對於因特殊情況產生的損害,即使本公司預見或可能預見該損害的發生,也不承擔責任。
第19條 聯絡及通知
1. 有關本使用條款變更的通知及其他本服務相關本公司向顧客的聯絡,將透過在本公司網站適當位置公告、發送電子郵件或本公司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進行。
2. 有關本服務的諮詢及其他顧客向本公司的聯絡或通知,應透過本公司網站適當位置設置的諮詢表格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20條 禁止轉讓權利義務
除非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顧客不得將基於本服務使用契約及本買賣契約的權利或義務,或本服務使用契約及本買賣契約上的地位,轉讓、承繼、設定擔保或進行其他任何變更或處分。
第21條 事業轉讓等情況下的處理
若本公司將本服務相關事業轉讓給其他公司,本公司可隨該事業轉讓,將本服務使用契約上的地位、權利和義務,以及註冊資訊和其他本服務顧客相關資訊轉讓給該事業轉讓的受讓人,顧客視為已預先同意該轉讓。本條所稱事業轉讓包括本公司作為消滅公司或分割公司的合併、公司分割等概括承繼。
第22條 可分割性
1. 即使本使用條款的任一條款或其一部分因消費者契約法或其他法律法規等被判斷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本使用條款的其餘規定,以及被判斷為無效或不可執行的規定的其餘部分,仍繼續完全有效。本公司及顧客將根據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或部分的宗旨,努力確保與其同等的效果,並同意受修正後的本使用條款約束。
2. 即使本使用條款的任一條款或其一部分在與某一顧客的關係中被判斷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也不影響其在與其他顧客關係中的有效性等。
第23條 存續條款
即使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終止,第1條第2項、第7項及第8項、第4條第6項、第13條第2項及第3項、第14條第4項及第5項、第15條第4項、第18條至第24條的規定仍繼續有效。
第24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使用條款的解釋適用日本法。
2. 若因本服務產生爭議,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25條 聯絡資訊
有關本使用條款的問題,或基於特定商業交易法的諮詢,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Trade name: SPIRIT OMAMORI(運営:株式会社ジグザグ)
Contact: https://spiritomamori.com/ja/pages/contact
Physical address: 〒150-0031 東京都渋谷区桜丘町14-1 ハッチェリー渋谷
附則
2026年5月1日 制定・施行
歡迎來到 SPIRIT OMAMORI。
在本條款中,「本公司」「本店」係指 SPIRIT OMAMORI(營運主體:zig-zag,Inc.)。本公司為向顧客提供經精心策劃的購物體驗,營運本店、網站,以及與其相關的所有資訊、內容、功能、工具、商品及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本服務的提供基礎由 Shopify 建置。
以下使用條件以及本條款中引用的各項政策(以下統稱「本使用條款」)規定顧客使用本服務時的權利與責任。
本使用條款包含有關顧客法定權利的重要資訊,包括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等內容,請仔細閱讀。顧客造訪、瀏覽或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受本使用條款及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約束。
第1條 存取及帳戶
1. 顧客同意本使用條款,即表示並保證其並非未滿16歲,於居住地已達成年年齡,或已同意其未成年受扶養人在顧客擁有、購買或管理的裝置上使用本服務。若顧客於同意本使用條款時未滿16歲或為未成年人,但於成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其已追認與本服務相關的一切法律行為。
2. 使用本服務時,顧客可能需要提供電子郵件地址、帳單資訊、付款資訊、配送資訊等。顧客保證所提供的資訊正確、最新且完整。若因顧客提供的資訊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而導致顧客遭受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 當本公司向顧客授予本服務帳戶時,視為本公司與顧客之間已成立使用本服務的契約(以下稱「本服務使用契約」)。
4. 若顧客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能無法獲得帳戶:
(1) 向本公司提供的註冊資訊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
(2) 使用本服務時,過去曾受到或目前正受到刪除帳戶等停止使用本服務的措施。
(3) 未滿16歲。
(4) 為未成年人、成年受監護人、受保佐人或受輔助人,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保佐人或輔助人的同意等。
(5) 不理解或不同意本公司規定的使用條款、隱私權政策或其他規定。
(6) 本公司判斷顧客屬於反社會勢力等,包括暴力團、暴力團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或其他類似人員,或透過資金提供等方式參與、協助反社會勢力等的維持、營運或經營,或與反社會勢力等存在任何交流或參與。
(7) 本公司判斷為其他不適當情形。
5. 顧客應對帳戶認證資訊的管理以及帳戶上的所有活動承擔全部責任。
6. 本公司確認帳戶一致時,視為註冊為該帳戶持有人的顧客使用了本服務。
7. 若發現帳戶被盜用或被第三方使用,顧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遵從本公司的指示。
8. 因帳戶管理不善、使用錯誤、第三方使用等造成的損害由顧客承擔責任,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9. 若顧客違反本使用條款,或本公司判斷存在違反風險,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或刪除帳戶。
第2條 本公司商品及限定性
1. 本公司努力盡可能準確地展示線上商店中的商品及服務,但由於顧客使用的裝置設定不同,顏色及顯示效果可能與實際商品有所差異。
2. 透過本服務銷售的商品均為全球限量商品,無論是否附有序號等,均存在總生產數量限制。本公司有權限制對特定個人、地區或法域的銷售數量。此外,顧客無法指定購買特定序號。
3. 商品說明可能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變更。本公司亦有權隨時停止銷售商品。
第3條 訂單及禁止轉售
1. 顧客的訂單表示購買申請,當本公司予以承諾時,顧客與本公司之間即成立顧客所訂購商品的買賣契約(以下稱「本買賣契約」)。
2. 顧客表示並保證,所購買商品是為了本人或家庭的個人使用目的,而非用於商業性轉售或出口目的。
3. 若一名購買者試圖購買過多數量,或本公司懷疑存在轉售目的,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不承諾訂單或取消訂單。
第4條 銷售主體、價格、稅費及關稅
1. 本公司是本服務中所有交易的銷售主體,並負責向顧客請款及收款。
2. 本服務中的商品價格原則上包含配送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發生的進口關稅、消費稅(VAT/GST等)及清關手續費(以下稱「含關稅等價格」)。顧客在收取商品時無需支付額外關稅或稅費。
3. 儘管有前款規定,若因配送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法令急遽變更或特殊清關情況而萬一產生額外費用,本公司作為銷售主體將承擔該等費用,並努力避免顧客承擔額外負擔。但若配送目的地法令等規定必須由作為收件人的顧客直接支付或辦理手續,則不在此限,屆時具體處理方式另行協商。
4. 若因顧客原因發生拒收,無論是否涉及關稅,本公司均不負有退還商品款及往返運費的義務。
5. 顧客同意就其在本店進行的所有購買提供最新且正確的付款資訊,並支付結帳時顯示的總金額。若結算貨幣與顧客所持卡片等的貨幣不同而產生匯兌手續費,該費用由顧客承擔。
6. 若顧客遲延支付商品款或其他基於本服務使用產生的款項,顧客應按年利率14.6%向本公司支付遲延損害金。
第5條 配送及交付
1. 本公司將從自有倉庫出貨。對於因配送公司、清關手續或本公司控制範圍以外原因導致的配送或交付延遲,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當本公司將商品交付給配送公司時,商品的所有權以及滅失、損壞風險即轉移給顧客。若因配送地址不明或長期不在導致商品被退回,重新配送費用由顧客承擔。
第6條 智慧財產權保護
1. 本服務及本商品中使用的角色、設計、標誌、文字、圖片、影片等,歸屬於本公司或擁有正當權利的各授權方,並受各國智慧財產法保護。
2. 顧客不得超出個人欣賞及使用範圍,對本商品進行複製、改作、公開傳輸或用於營利目的,包括銷售二次創作物等。
第7條 關於商品品質及預期結果的免責聲明
1. 本公司銷售的商品是基於獨特概念製作的藝術作品及工藝品,目的在於供顧客個人欣賞及日常使用。
2. 本公司不明示或默示保證使用或持有本商品會帶來特定功效、成果、便利性或顧客期待的任何結果。
3. 本服務網站上表現的商品背景、故事、訊息等,是用於建構商品世界觀的創意表達,不構成特定事實陳述或對未來結果的保證。
4. 本公司不保證顧客所購買商品的設計或品質完全符合顧客的主觀期待。因材料或製造過程產生的個體差異,請預先理解為商品特性。
第8條 與 Shopify 的關係
1. 本店發生的買賣契約直接成立於顧客與作為銷售主體的本公司之間。
2. 顧客同意 Shopify 不對本公司與顧客之間的買賣交易相關任何事項承擔責任,並免除 Shopify 及其關係企業的責任。
第9條 支援語言及優先順序
1. 本服務原則上以日文、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韓文提供。
2. 若本使用條款、其他各項政策及商品資訊在不同語言版本之間產生解釋疑義,則以日文版為正文,並優先適用日文版的解釋。
第10條 客戶服務
有關本服務的諮詢由本公司提供的客戶支援受理。可対応語言以第9條規定的語言為準。
第11條 禁止事項
顧客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 以違法目的購買商品。
(2) 轉售、上架拍賣或以營利目的購買商品。
(3) 透過病毒、惡意程式碼,或機器人、抓取等自動化手段(包括AI工具等)進行非法存取。
(4) 妨礙本服務網站營運的行為。
(5) 違反法律法規、法院判決、決定或命令,或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政措施的行為,以及助長該等行為的行為。
(6) 對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詐欺或威脅的行為。
(7) 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8) 侵害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或其他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9) 對本服務的網路或系統等施加過度負荷的行為。
(10) 未經授權非法存取連接本服務的系統整體的行為。
(11) 以蒐集其他顧客資訊為目的的行為。
(12) 冒充本公司、其他顧客或其他第三方的行為。
(13) 使用其他顧客帳戶的行為。
(14) 向反社會勢力等提供利益的行為。
(15) 違反本使用條款以及本服務宗旨、目的的行為。
(16)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12條 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
1. 本公司按「現狀」提供本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適銷性或特定目的適合性等。
2.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本公司的合作夥伴以及 Shopify 對因本服務或商品相關產生的直接、間接、附帶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的損害賠償責任均以造成該損害原因的商品等由顧客支付的購買金額為上限。
第13條 本服務使用的終止
1. 顧客可隨時透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終止本服務使用契約。
2. 在前款情況下,若對本公司仍有債務,顧客當然喪失期限利益,並應立即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債務。
3. 本服務使用契約終止後,若再次註冊使用本服務,需要重新辦理註冊手續。即使重新註冊,以前的資料也不會被繼承。
第14條 解除
1. 若本公司判斷顧客符合或可能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要求該顧客糾正相關事由。若自發出催告之日起20日內仍未糾正,本公司可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
(1) 違反本使用條款任一條款。
(2) 未支付因本服務上的交易而產生的債務。
(3) 對本公司的詢問或其他要求回覆的聯絡連續30日以上未回應。
(4) 被發現符合第1條第4項第1號、第4號或第7號。
(5) 本公司判斷存在其他類似前述各項的事由。
2. 若顧客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不經催告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
(1) 進行了本使用條款規定的禁止行為。
(2) 除前號外,嚴重違反本使用條款。
(3) 非因本公司責任,已出貨商品被退回本公司。
(4) 停止支付或無力支付,或被申請開始破產程序、民事再生程序或類似程序。
(5) 顧客死亡,或受到開始監護、保佐或輔助的審判。
(6) 被發現符合第1條第4項第2號、第3號、第5號或第6號。
3. 若本公司判斷符合或可能符合前兩款任一情形,本公司可自行決定不解除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而採取暫停使用本服務、刪除該顧客帳戶或本公司另行規定的其他措施。
4. 對於本公司基於本條採取的行為給顧客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 若本公司基於本條進行解除,本公司不退還已從顧客處收到的款項。
第15條 本服務的變更、中斷、終止等
1. 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顧客的情況下,變更或追加本服務內容及規格的全部或一部分。
2. 本公司可自行判斷終止提供或營運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屆時,本公司將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通知顧客。但在緊急情況下,可能不予通知。
3. 若發生以下任一事由,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顧客的情況下,暫時中斷本服務的一部分或全部:
(1) 定期或緊急進行本服務相關維護或修理。
(2) 因存取過多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系統負荷集中。
(3) 需要確保顧客安全。
(4) 電信業者的服務無法提供。
(5)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本服務提供困難。
(6) 因火災、停電、其他意外事故,或戰爭、紛爭、動亂、暴動、勞資糾紛等導致本服務提供困難。
(7) 因法律法規或基於法律法規的措施導致本服務營運不能。
(8) 其他本公司根據前述各項認為有必要的情形。
4. 對於本公司基於本條採取的措施給顧客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6條 本使用條款的修訂及變更
1. 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自行判斷變更或追加本使用條款內容。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變更後的本使用條款將於其生效日前30日之前,透過本服務使用畫面或本公司營運的網站進行公告。
(1) 本使用條款的變更或追加符合顧客的一般利益。
(2) 本使用條款的變更或追加不違反本使用條款及本服務的宗旨、目的,且根據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變更內容及其他與變更有關的情況,具有合理性。
2. 若顧客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若顧客在變更後的本使用條款生效日之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顧客同意變更後的條款。顧客應自行負責隨時確認本使用條款的最新內容後使用本服務。
第17條 顧客資訊的處理
本公司將按照另行制定的隱私權政策,適當處理因使用本服務而從顧客處蒐集的資訊。
第18條 損害賠償
1. 因顧客違反本使用條款或使用本服務,給本公司直接或間接造成損害時,包括本公司受到第三方損害賠償請求或其他請求的情形,顧客應向本公司賠償全部損害,包括律師等專業人士費用以及本公司處理相關事項所需的人力成本相當金額。
2. 若本公司因債務不履行責任或侵權責任對顧客因使用本服務遭受的損害承擔責任,且該損害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產生,則本公司僅賠償顧客實際發生的直接且通常損害;若因本公司的輕過失而產生,則本公司以顧客就該個別交易向本公司支付的金額為上限承擔賠償責任。無論何種情形,對於因特殊情況產生的損害,即使本公司預見或可能預見該損害的發生,也不承擔責任。
第19條 聯絡及通知
1. 有關本使用條款變更的通知及其他本服務相關本公司向顧客的聯絡,將透過在本公司網站適當位置公告、發送電子郵件或本公司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進行。
2. 有關本服務的諮詢及其他顧客向本公司的聯絡或通知,應透過本公司網站適當位置設置的諮詢表格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20條 禁止轉讓權利義務
除非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顧客不得將基於本服務使用契約及本買賣契約的權利或義務,或本服務使用契約及本買賣契約上的地位,轉讓、承繼、設定擔保或進行其他任何變更或處分。
第21條 事業轉讓等情況下的處理
若本公司將本服務相關事業轉讓給其他公司,本公司可隨該事業轉讓,將本服務使用契約上的地位、權利和義務,以及註冊資訊和其他本服務顧客相關資訊轉讓給該事業轉讓的受讓人,顧客視為已預先同意該轉讓。本條所稱事業轉讓包括本公司作為消滅公司或分割公司的合併、公司分割等概括承繼。
第22條 可分割性
1. 即使本使用條款的任一條款或其一部分因消費者契約法或其他法律法規等被判斷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本使用條款的其餘規定,以及被判斷為無效或不可執行的規定的其餘部分,仍繼續完全有效。本公司及顧客將根據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或部分的宗旨,努力確保與其同等的效果,並同意受修正後的本使用條款約束。
2. 即使本使用條款的任一條款或其一部分在與某一顧客的關係中被判斷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也不影響其在與其他顧客關係中的有效性等。
第23條 存續條款
即使本服務使用契約或本買賣契約終止,第1條第2項、第7項及第8項、第4條第6項、第13條第2項及第3項、第14條第4項及第5項、第15條第4項、第18條至第24條的規定仍繼續有效。
第24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使用條款的解釋適用日本法。
2. 若因本服務產生爭議,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25條 聯絡資訊
有關本使用條款的問題,或基於特定商業交易法的諮詢,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Trade name: SPIRIT OMAMORI(運営:株式会社ジグザグ)
Contact: https://spiritomamori.com/ja/pages/contact
Physical address: 〒150-0031 東京都渋谷区桜丘町14-1 ハッチェリー渋谷
附則
2026年5月1日 制定・施行
